服务项目 |
4.2车加铁皮广告-,4.2车加铁皮广告,4.2米箱车车身广告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据CMMS2003(Autumn)统计显示,在全国30个城市普通居民的媒体接触习惯中,昨天看过电视的比例有93%,过去一周看过车身广告的有66%,昨天看过报纸的有57%,昨天听过收音机的有24%,也就是说,车身广告是普通消费者除电视以外接触多的广告媒体。
有效配合电波媒体的广告落地工作(高空+地面的广告投放模式)。对于在全国性媒体上投放广告的产品来讲,车身广告能够帮助其进行广告信息在各地域的落地工作。投放组合媒体的广告效果要远远大于单一媒体的广告效果,高空有电波媒体覆盖(电视),地面有车身广告配合,同时可以连接终端售点(卖场、超市、饭店、酒家等),提示消费者购买,以配合当地的销售。
关于车身广告的法律法规 详情可咨询:周经理 壹伍壹壹捌捌捌伍捌玖伍
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须经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到工商机关办理审批后才能发布,任何单位、个人不能擅自发布户外广告。
车身广告属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发布前要经工商部门登记。登记时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汽车的所有权证、样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