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物流车车身广告,物流车车体广告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发布机动车车体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未经登记,任何单位不得发布车体广告;《户外广告登记证》证号、广告发布单位名称和广告登记有效期在广告中显著位置标注;
2、按登记的数量、形式、规格、时间、画面和文字等内容发布,不得擅自更改;出租轿车只准许在后车窗玻璃底部以上但高度不超过15厘米的范围内粘贴单向透视材料制作的广告,公交车辆只准许在车身两侧和车尾部位(含后窗玻璃)设置广告,其它车辆只准许在车窗玻璃以外的车身两侧位置上设置广告,但两侧车身面积(不含玻璃)的五分之三以上保留车身原颜色;
3、广告的设置和发布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广告使用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书写规范、准确;
4、车辆广告经营单仕发布的机动车车体公益广告的数量比例应不少于百分之十,未达到公益广告宣传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其下一年度车辆经营性广告登记,并责令其补足差额;
5、机动车车体广告应做到整洁、安全、美观。广告到期(指广告登记有效期满并附加10天合理的整复过渡期)未及时更换或覆盖的,视作未经登记发布广告;画面严重污损、脱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有关广告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暂停该广告经营单位的机动车车体广告登记。
车身广告组合投放的收益佳,掌握以下原则:
1.有效受众扩大原则
任何一种媒介的受众都不可能与企业产品的目标消费群完全重合,因此,企业组织投 放广告应该大程度地互补挑选媒介,即选定一个媒介后,要针对它没有包含在内的那一部分消费群,借助其他媒介来完成。这样做的目的是,满足广告发布覆盖 大的有效人群,即企业产品的目标消费群。
2.巩固提高原则
消费者对广告信息产生兴趣、记忆、购买欲望,需要广告有一定的频率反复提醒和巩固。因为受众对一则广告在一个媒介上重复刊播的注意力会随时间而减少,因此需要多种媒介配合,延长受众对广告的注意时间。 详情可咨询:周经理 壹伍壹壹捌捌捌伍捌玖伍
3.信息互补原则
不同的媒介有着不同的传播特性,比如电视广告对于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有所帮助,但不 能传递太大的信息量,报纸、杂志就可以传递较大的信息量。一般活动的发布信息可以由电视或报纸发布,但活动的详细规则可以由店头海报传递。
4.时空交叉原则
不同的媒介有不同的时间特征,比如电视、报纸发布非常及时,可以连续进行宣传,间隔较短。而杂志一般以月为单位,不宜发布即时的新闻。在媒介组合中,应该考虑时间上的配合。比如电视、报纸做简明的新闻报道式的广告,杂志做深度的软文广告。
总之,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投放广告,都应遵循效益大化原则,即对在各种媒介上发布的广告规格和频次进行合理的组合,以在达到广告效果的
车身广告制作工艺:包括传统的油漆广告制作、电脑刻字贴膜、电脑喷绘、丝网印刷等;电脑喷绘制作材料通常分为短期画面、单透玻璃窗贴、特种反光材料画面、可移背胶画面、长期耐久画面、黑底白底背胶画面等;户外广告贴膜材料目前有国内外多种品牌,长期耐久性贴膜材料可选用3M、Averry(艾利)、丽达唛等系列品牌;制作形式通常分为:车身两侧、全车身广告、多种制作工艺、材料混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