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日报登报电话
为更大程度地增加发行量,提高报纸的品牌形象和度,不少报纸开始把着眼点转向有计划、有创意地进行新闻的策划传播。但注意区分新闻策划和策划新闻的关系。新闻策划在事实客观存在的基础上进行,传媒只是通过各种方式将事件更精彩地表现出来,而非改变事态发展的过程本身。而策划新闻指的是为达到预期的宣传目的和社会效果,传媒人为地制作出新闻事实来进行报道的一种行为,事件随着记者或编辑的主观意图而改变。无论是新闻策划还是策划新闻,都在遵循新闻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则基础下进行,同时以有利于读者、社会和国家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新闻纸,报纸是现实生活的真实记录,是社会风云的历史见证,是时代精神的鲜活体现。因此, 报纸的内容总是与时俱进的。与之相适应的是,报纸的形态或者说类型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长期以来,有关报纸形态或类型的论述散见于新闻史著作, 让人难以把握其演进轨迹。因此,本文在吸取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报纸形态或报纸类型的历史沿革作一的描述与分析,以便更好地洞察我国报业的历史发展。据现有材料,报纸起源于唐朝的“进奏院状”(或称“状报”、“报状”、“上都留后状”、“留邸状报”、“邸吏状”、“报”),宋朝发展为“邸报”(或称“进奏院状报”、“朝报”、“邸状”、“邸吏状”、“邸吏状报”),“邸报”在明清两朝又有所发展(或称“邸抄”、“邸钞”、“阁抄”、“科抄”、“京抄”、“朝报”、“京报”等) ,但始终都是“官报”形态。其内容主要是皇帝的诏旨、皇帝的起居、官吏的任免、臣僚的奏章、军事消息等。宋明清三朝,出现过民间办报,如宋朝的“小报”、明朝出现的“抄报行”、清朝出现的“小报”(或“提塘小报”、“小抄”),但始终受到统治者的严厉禁止,并未真正发展起来,只是“官报”的补充形态。以邸报为代表的古代报纸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报纸,不在本报告的讨论范围之内。
清算通知是在清算开始前,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以、信件、电报、传真、或在报纸上公告等形式通知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申报债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通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一方面,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另一方面,对于投资人无法通知的债权人,投资人应当予以公告,通过公告,请债权人申报债权。由清算人的,清算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通常也都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