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山东商报,登报挂失,遗失声明,证件丢失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品牌 |
中性 |
尺寸 |
8寸 |
山东商报联系电话0531-8780-0029 登报挂失 遗失声明
企业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提单遗失、各行业普通、增值税、定额、存根、公章、合同章、章、财务章、法人章;
个人遗失: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出生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股权证、会计证、保险资格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等各类资格证书等各类个人证件登报服务。
遗失声明作用:
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遗失声明登报要求:
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登报时应根据对应的主管的单位要求,要求省级媒体需刊登省级媒体,避免重复二次刊登。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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