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大型户外广告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户外广告制作是在九十年代末期产生,近两年发展起来的。如今,众多的广告公司越来越关注户外广告的创意、设计效果的实现。各行各业热切希望迅速提升企业形象,传播商业信息,各级也希望通过户外广告树立城市形象,美化城市。这些都给户外广告制作提供了的市场机会,也因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自设性指以标牌、灯箱、霓虹灯单体字,底板(铝塑板、扣板等)等为媒体形式,在 本单位登记注册地址,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阵地,设置的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社会团体的 名称(含标识等)。经营性指在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两侧、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地面部分、河湖管理范围和广场、建筑物、构筑物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户外LCD广告机、户外液晶显示屏、户外电子阅报栏、信息亭、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和在交通工具上设置的商业广告。
射灯广告牌:在广告牌四周装有射灯或其他照明装备的广告牌,称为射灯广告牌。其特点是美观,晚上照明效果,并能清晰看到广告信息。霓虹灯广告牌:由霓虹管弯曲成文字或图案,配上不同颜色的霓虹管制成,散发出缤纷的色彩。更可配合电子控制的闪动形式增加动感,夜间效果视觉冲击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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