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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
迁户声明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电力城西侧济隆小区21号楼6单元201
房 屋 产 权 已 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 变 更 为 买 受 人 卜 海 东
(4241117),张敏(0038362)共同共有,至今原
所有人史向明户籍尚未迁出,请你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
户籍迁*事宜,逾期未迁出,现产权人将向管辖地派出所户籍部门申
请将你们的户籍迁出。
XXX学院XXX遗失三方就业协议书,编号XXX,声明作废。
遗失XXX不动产权证,证号XXX号,权利人:XXX。特此声明。
遗失XXX东渔XXX渔业捕捞许可证,编号:XXX,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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